蘇錦樑胞弟涉呃2千萬貸款及洗黑錢 遭廉署起訴

2018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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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錦樑表示不評論事件。(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律師行前法律文員,控告他涉嫌欺詐兩間持牌放債人公司兩筆共2000萬港元的按揭貸款,而該前法律文員及一名相關人士亦因就其中一筆按揭貸款而被控一項清洗1000萬港元犯罪得益罪名。41歲被告蘇錦威、49歲被告蘇潤餘今(10日)在東區法院毋須答辯,分別獲准以現金8萬港元、5萬港元保釋。主任裁判官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至本月31日答辯。
據悉,被告蘇錦威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前局長蘇錦樑胞弟,東網記者致電蘇錦樑,他表示不作評論。
蘇錦威被控2項欺詐及1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另蘇錦威及蘇潤餘同被控1項罪名,即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得益的財產。
蘇錦威及蘇潤餘於案發時分別是梁家樂律師行的法律文員及法律行政人員。蘇潤餘亦是離岸公司Chilly Associates Limited (CAL)的董事。該律師行現已結業。廉署透露,一對買家夫婦於2012年2月與一個發展商達成協議,購入堅尼地城石山街一個私人住宅大廈單位,並以一間公司持有該物業,蘇錦威獲指派處理該項交易。
其中一項控罪指蘇錦威涉嫌於2014年11月1日至25日期間,向一間持牌放債人公司虛假地表示,該物業持有公司擬申請一筆1000萬港元貸款,並以該物業作抵押;授權他代表其申請該筆貸款;及授權CAL代表其收取該筆貸款,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該持牌放債人公司批出該筆貸款予CAL,導致他、蘇潤餘及CAL獲得利益或該持牌放債人公司及該物業持有公司蒙受不利。
蘇錦威及蘇潤餘同被控的罪名指他們涉嫌於2014年11月17日至25日期間,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該筆CAL在一間銀行維持的名下帳戶內的1000萬港元貸款,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有關貸款。
另一項控罪指蘇錦威涉嫌於2015年3月19日使用虛假文書副本,即兩封看來是由該物業持有公司及其中一名買家分別發出而指示另一間律師行在一宗高等法院民事訴訟中代表他們行事的信件,意圖誘使該律師行接受它們為真文書的副本。
餘下控罪指蘇錦威涉嫌於2015年2月1日至6月19日期間,向另一間持牌放債人公司虛假地表示,該物業持有公司擬申請一筆1000萬港元的貸款,並以該物業作抵押;該物業持有公司授權他代表其申請該筆貸款;以及第三間律師行獲授權代表該物業持有公司收取該筆貸款,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該持牌放債人公司批出該筆貸款予該律師行,導致該律師行獲得利益或該持牌放債人公司或該物業持有公司蒙受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