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改會倡窺淫罪規管性觀察 亂倫擴涵蓋範圍

20180516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擬新訂的窺淫罪將具性目的之觀察或視像記錄行為刑事化。(資料圖片)
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轄下性罪行檢討小組今(16日)發表《雜項性罪行》諮詢文件,就改革涉及雜項性罪行的相關法律提出初步建議。文件涵蓋亂倫、露體、窺淫、獸交、戀屍行為、意圖犯性罪行而作出的行為,以及涵蓋《刑事罪行條例》中同性或關乎同性的肛交及嚴重猥褻行為等。諮詢為期3個月。
建議包括改革亂倫罪涵蓋的內容及對象、新訂窺淫罪、新訂與死者進行涉及性的行為罪、新訂性露體罪,以及廢除以圖作出肛交而襲擊、促致他人作出同性肛交、男子與男子非私下作出的嚴重猥褻作為、促致男子與男子作出嚴重猥褻作為。
小組委員會成員張達明被問到擬訂性露體罪下,若市民於寓所露台裸體讓途人看見,會否有機會入罪。張指出新訂罪行涵蓋以特定的受害人為目標,而以涉及性的形式在私人或公眾地方暴露生殖器官的行為。若有人以行為藝術或社會抗爭之名露體,張指以上行為涉及公眾秩序之規管,而非小組處理性罪行的範疇。
而新訂的窺淫罪,將在未經同意下為了性目的而對另一人進行觀察或視像記錄,如以照片、錄影帶或數碼影像形式的行為刑事化。張被問到若市民因在街頭打量另一人身材而入罪的可能性,張表示受害人要身處「有合理期望冇人睇到自己(裸露)的地方」,並非身處公眾場合,而被告人亦要被證明基於性目的而行事。至於傳媒會否因以長鏡頭拍攝目標人物屋內情況而入罪,張指出若被告人證明行為目的並非為了獲得性滿足,理應不會入罪。
至於在亂倫方面,現有亂倫罪範圍只限於直系血親,包括半血親及兄弟姐妹,法改會建議新罪行範圍應涵蓋伯父母、叔父母、舅父母、姑丈母、姨丈母、姪子女、屬血親者的甥子女。法改會建議繼父母及寄養父母不應在涵蓋之列,因在相關情況下兒童已受現行法例保護。
此外,法改會建議以新訂罪行取代舊例,包括新訂意圖犯性罪行而侵入罪,取代入屋犯法罪,以及新訂意圖犯性罪行而犯罪,取代意圖作出肛交而襲擊罪等。
資深大律師兼小組委員會主席鄧樂勤表示,諮詢文件中各項建議旨在促進討論,不一定代表小組委員會的最終結論。張達明補充指,小組結束是次諮詢後,會盡快交予法改會整理及公布最終報告,政府應於報告公布後半年內作初步回應、一年內作出完整回應,繼而進入草擬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