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騙去年逾千六宗 損失約三千萬元

2018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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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去年接獲的網上騙案舉報,較前年增加兩成八。(資料圖片)
警方打擊包括與網上購物有關騙案等科技罪案,去年接獲一千六百六十三宗網上購物騙案,損失金額約二千九百七十萬元,分別較前年增加兩成八及百分之八。警方去年七月曾展開「雷天行動」打擊網購騙案,拘捕三十人,牽涉損失共八十九萬元。
另海關去年接獲涉及網上購物不良營商手法的舉報高達一千二百廿七宗,較前年五百八十六宗增加一點一倍,較一五年更增加三點一倍。而去年共有八宗檢控及九宗定罪個案。當局指海關非常重視保障消費者權益,會透過先進搜證和調查工具監察網上各種非法活動,並就舉報作適當跟進及檢控。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書面提問,指有市民投訴有社交媒體充斥懷疑欺詐網購廣告專頁,多以「實體店結業倒閉」、「商品有瑕疵」或「遭海關扣貨」為由,以原價約一、二折售貨,甚至將售賣正貨商舖地址列為取貨地點,降低市民戒心,但有已付款市民取貨時,或拆開速遞貨品後才發現受騙、貨不對辦,受害人其後無法聯絡到賣家,而有關專頁亦已被刪除。
被問到如何協助受騙市民追討騙款,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書面回覆時指,如法庭接納證物全屬某受害人,可指令將之歸還。另警方會在合適情況下,要求銀行凍結可疑資產,期間受害人可考慮就損失透過民事途徑索償。根據《商品說明條例》,消費者亦可就損失提出民事索償,法庭並可命令被定罪者作出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