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架15歲少女頸非禮 倉務員囚30個月

201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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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務員承認5罪,今於區院被判囚30個月。(資料圖片)
25歲倉務員於去年3月在網上認識了一名15歲少女,並開價2.5萬港元要求少女做其「兼職女友」,與他維持性關係一個月。他在住所撫摸了少女一輪後,拒絕即時付款,而且拿生果刀架在少女頸上,再繼續非禮她,直至她反抗時受傷,才放她離開。被告袁志恒早前於區院承認非禮、非法禁錮、刑事恐嚇和傷人等5罪,今(18日)於區院被判囚30個月。
辯方求情指被告之前雖有拍拖,但關係只維持在摸摸錫錫,至今仍未試過有性行為。辯方續指被告未曾與異性有親密行為,社交上亦有障礙,而被告年輕,有認識異性的慾望,卻錯用方法。被告欲透過援交認識異性,惟他事實上並沒有錢,故一時愚蠢拿刀阻止事主離去,被告沒有意圖傷害事主。被告自撰求情信表示已後悔,並對母親感到抱歉,希望可盡快出獄以照顧其母。
另被告的心理報告顯示其屬低智邊緣,但清楚明白後果,他並沒有性異常或精神變態問題。報告建議被告就其對性的自我控制、自尊建立及衝動的控制接受心理輔導,而被告重犯機會屬中等。事主創傷報告則指,此事對事主而言為驚恐的經驗,但恐懼感於年後而有所減少,而事主亦對異性及性方面有負面困擾,建議其接受輔導。
法官判刑時指案情嚴重,事主案發時只得15歲,而被告用刀架事主頸後,仍用手繼續向事主摸胸非禮,最後事主因反抗而被刀割傷手。法官考慮後,將被告判囚30個月。另被告早前未有依期歸押,故法官亦下令將其保釋金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