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綫播食炸雞 通訊局指不應用外國例子比較守則

2018051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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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早前在頒獎典禮中要盛裝藝人吃連鎖快餐店的炸雞(紅圈)。(資料圖片)
電視廣播有限公司(下稱無綫)不服通訊事務管理局裁定無綫就兩宗事件違反守則,包括在頒獎典禮中「植入廣告」,要盛裝藝人吃一間連鎖快餐店的炸雞,以及在免費頻道為其收費網絡頻道賣廣告,因而提出司法覆核,案件今日(18日)在高等法院續審。通訊局陳詞稱,「植入廣告」守則內的「干擾觀賞樂趣」,並非指觀眾對節目的好惡,而是指要保持節目的完整和保障消費者。
通訊局指,只要無綫同意要有守則規管「植入廣告」,「植入廣告」就必須沒有誤導成分,而現行的守則便是要達到這個目的,並在免費電視台的表達自由和保障觀眾利益中取得平衡,守則對表達自由的限制是合符比例。由於台灣、韓國等地的劇集中間不設廣告時段,但香港卻在劇集前、後和中間播放廣告,所以不應用其他地方的例子與香港的守則比較。
通訊局稱,就「植入廣告」,無論是外購節目,抑或是本地製作節目,都要遵守同一守則,例外情況都是免費電視台未能控制的情況,例如播放足球賽事、播放在戲院上映的電影、轉播內地中央電視台或其他電視台的節目等。
對於無綫被指在免費頻道違規為其收費網絡頻道服務「myTV SUPER」宣傳,通訊局指,該收費網絡頻道不受通訊局規管,其節目90%與無綫的免費頻道不同,並且要付費,而兩個頻道的服務由兩間不同公司提供,所以兩者不屬同一間電視台,通訊局裁定無綫違規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