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4求職者「查冊」費 積犯罪成囚20周

2018053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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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嘉傑被裁定4項控罪全部成立,判入獄20星期及賠償4名事主1100港元。
畢業於香港大學的中年男子,涉嫌訛稱要為女兒聘請私人補習老師,先後聯絡4名欲尋找私人補習工作的男女,期間疑藉詞要先查核對方是否有性罪行定罪紀錄,騙取4人「查冊」按金合共1100港元,但他在收款後即告失蹤,4人相繼報警。涉案中年漢被捕後否認4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今(30日)在東區法院裁決,被告被裁定4項控罪全部成立,判入獄20星期及賠償4名事主1100港元。
裁判官表示,41歲被告楊嘉傑的自辯不盡不實,不合情理,難以自圓其說,不接納其解釋,反之控方證人則全部誠實可靠,已說出事實的全部,故裁定被告事發時以假藉口詐騙4名事主合共1100港元,加上被告有多次同類案底,2016年也是以相類手法犯案並被判監,故本案判監是無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