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多冇遺囑信託管理財產 冀設公共基金

2018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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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指有75.3長者指無透過訂立遺囑、授權書或設立信託等方式管理個人資產。
香港長者人數愈來愈多,長者管理身家的困難不少。東華三院今(2日)發表調查報告,發現有47.6%受訪「老友記」不清楚如何管理個人財產及管理時怕麻煩;有75.3%表明沒有透過訂立遺囑、授權書或設立信託等方式管理資產,有45.1%人冀政府成立公共信託基金。
東華三院去年委託香港浸會大學社會科學研究中心進行調查,訪問526名55歲以上長者,其本人或配偶擁50萬港元以上資產。40.3%受訪者稱管理財產遇困難時會找子女協助,有28.9%稱會自行處理或不找幫手。被問及假設受訪長者患有認知障礙症,有58.6%稱希望有人能代理財產管理。
現時市面有私人信託服務及具法定效力的「持久授權書」,供長者將資產交予受託人或機構負責管理,再按意願分配資產,但私人信託門檻需資產達幾百萬港元以上。高達84%長者不知道「持久授權書」,團體促政府多加宣傳,提高授權書認知度。
82歲陳婆婆有一定積蓄及自住物業,膝下無子女,退休10年後開始擔心生活及財產,曾找律師、醫生協助冀簽署持久授權書,但收費高昂,部分稱「一個人唔同你做」,後得東華三院協助物業收租及安排入住院舍,現每月有1.5萬港元收入。
東華三院社會服務主任(服務發展)婁振陽認為,持久授權書要求受託人簽署時須獲律師、醫生及授託人的簽署,收費高達3至7萬港元,令長者卻步,授權書使用率低。他倡政府或社福機構訂立機制,轉介及為長者提供較便宜的授權書服務,另研究成立公共信託,為高齡海嘯作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