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契媽百萬存款案 被告轉走20萬被指為還錢

201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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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碧娥出庭作告,指被告仍欠她金錢。(鄭創思攝)
七旬退休婦6年前打算把逾百萬港元畢生積蓄存入銀行戶口,疑遭護理員「契女」3個月內「掏走」百萬港元存款,事主多年後往銀行詢問始驚揭戶口僅餘800多港元。被捕「契女」事後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今(5日)續於區院審理。曾和事主及被告共事的退休護老院職員陳莉莉作供,她供稱與事主及被告均無深交,她多次強調工作忙,也不會接觸到她們,亦不曾叫被告照顧事主。
陳表示於2011年時,被告介紹一名女士「洪姐姐」予她認識,並曾參與買股票,惟她只買過一次,但最後甚麼也沒有得到。辯方盤問陳時則指她與事主、被告及洪曾一起相約見面,更有商討買股票事宜等,而華當時更把10萬港元交予洪等,惟陳立直指沒有這回事,指有關事項是被告捏造出來。
而曾與被告一同購買股票的「洪姐姐」洪碧娥出庭則稱,在2011年經人介紹而認識被告,並曾一起買股票。後又透過被告認識事主,惟洪表示事主從沒透過她買任何股票,亦沒有與事主作錢銀交收。
當被問到曾有5及15萬港元由事主戶口轉到她戶口時,洪則指這兩筆數是被告還款予她的,因被告早年買股票時不夠錢而向她借款,並指被告「依家仲欠我10幾萬啊」。
辯方則指該兩筆款項是事主向她買股票的,而非被告的借貸還款,但洪不同意,強調被告有向她借貸,且仍欠她款項,並指當初本着大家是朋友,才借貸予被告。辯方亦質疑洪、被告及事主等均有投資,其後因投資失利,故她們把矛頭指向被告,洪亦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