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下屬調動兩戶口逾億資產 渣打女經理欺詐囚10年

2018061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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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案發時在渣打銀行任職。
渣打銀行於2017年接到客戶投訴,指戶口內金錢不翼而飛,調查後揭發尖沙咀分行一名女高級經理,假稱得到正當授權,指示下屬調動銀行兩個暫存戶口內逾2200萬美元(折合逾1.71億港元),其後將1600多萬美元(折合逾1.25億港元),轉到星島集團前董事、當時為山東政協的聶海燕的戶口內。該名54歲女經理劉勵,今(13日)於高等法院承認8項欺詐罪,被判監10年。
被告求情時指,約10年前因手頭缺錢,偷了聶戶口內20萬港元,雖然她不久便將錢歸還,但還是遭聶揭發,被告聲稱之後聶要她付利息,並以向銀行舉報及她的家人安全作要挾,她才會作此勾當。惟法官質疑被告聲稱受要挾而犯案的說法。
案發於2016年4至8月期間,被告4次指示下屬調動銀行兩個暫存戶口內逾2200萬美元,有時轉出有時轉入,每次都訛稱有正當原因及指示。每當分行有人發現戶口情況有異,被告便會指示將有關款項列為「待辦」甚至「待查」,令相關人士暫停跟進。
據了解,銀行揭發事件後,即時凍結被轉到聶戶口內的1.25億港元,並循民事途徑向被告及聶追討,該案仍在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