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女客縱火罪成 官指多個辯解版本令人難信

2018061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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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灣唐樓火警,女住客李軍榮(圖右)今被裁定縱火罪成。
原居於長沙灣劏房的一名中年女租客,疑因欠租數百港元被包租婆趕走後,她聲稱「一拍兩散」下,去年於該劏房的大廈內涉嫌縱火,當時一名正在劏房內午睡的男租客因走避不及致燒傷。涉案45歲女被告李軍榮今日(16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一項縱火罪罪成,另被告早已承認一項未能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罪,案件現押後至下月13日,待索閱其精神、心理及背景報告後量刑,期間被告須還押。
法官裁決時表示,被告辯解的有多個版本,一時指燒窗簾為讓陽光進入,一時指為通風等,令人難以信納。法官並接納專家指,火災是人為蓄意造成,被告承認曾點燃雜物,但指曾用腳踩熄,惟法官卻認為被告指踩熄一事非事實,被告雖非為報復而點燃雜物,但亦是為了方便自己清理而行,且被告明知大廈中尚不少住客,點燃雜物是極具風險及容易蔓延,其行為終導致一名住客嚴重燒傷及大廈損毀,故裁定她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