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便利店營救遭綁架「女友」 青年認罪候懲

2018061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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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案發當日搶劫油麻地一間便利店,警方其後起回玩具槍。
23歲青年認識了內地「女友」後,對方不斷以不同藉口要錢,一日「女友」微信他說遭綁架,要他前往營救。青年父親得悉事件後以為扣起他的回鄉證兼告訴所有親友不要借錢,便可阻兒子被騙,不料青年竟買來玩具槍於清晨時分打劫便利店。被告李皓然今(15日)於高院承認一項搶劫罪,由於求情時提到他少時患亞氏保加症及過度活躍症,法庭要先索取心理及精神科醫生報告,並將他還押至7月13日才判刑。
控罪指,被告於2017年5月22日,在油麻地上海街一間便利店搶劫男子高國安,劫去現金5650港元。
案發於清晨5時,被告持槍到涉案便利店指嚇職員搶錢,得手後逃離現場。警方調查後鎖定被告身份,3日後在被告位於沙田的住所外將他拘捕。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用25港元從文具舖買來BB彈槍,一早出門乘車到旺角,物色少人流的便利店落手。得手後他乘的士逃走,為避追捕更轉車兩次。警方在被告家中起回該支玩具槍。
律師求情時指被告為騙案受害人,他在修讀電子工程高級文憑期間,認識了一名內地女同學,他視對方為女友,被告為營救聲稱被綁架的女友而愚蠢犯案,他將劫來的錢都給了「女友」,之後她便消聲匿迹,他則前途盡毀。
律師強調,被告是經細心考慮才會大費周章去買玩具槍,他就是擔心隨手拿刀去打劫,在混亂中誤傷到人。他事後才知道持槍類物體去打劫判刑會較持刀重得多,感到非常後悔,只望法庭輕判讓他可盡早重過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