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男生涉偷拍女生 老師指憑片中眼角認出首被告

2018071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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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男生涉偷拍女生案今在東區法院開審。
2016年港島一間名校有數名男生疑組成「偷拍行動部」,涉嫌串謀在半年內於校內偷拍女同學,分別在泳池和運動場女更衣室暗中擺放手機,偷拍女生更衣;亦在班房內偷拍女生的裙底春光。終因有學會成員發現學會共用的雲端帳戶儲存了偷拍影片讓人「分享」,向校方舉報揭發,校方確認涉及共44段偷拍影片,當中6段更涉及多名女生全裸或半裸,受害女生達80人,案件今日(12日)在東區法院開審。
辯方反對控方將兩名被告應校方要求簽署的「招認書」及招認錄音等呈堂,指上述證供是在不公平情況下錄取,被告未獲告知可保持緘默,也不知悉有關內容會交予警方調查,被告與校方會面過程更涉及威逼利誘。
法庭稍後始處理是否接納為呈堂證據,控方先傳召女助理訓導主任A作供,她憶述去年3月24日早上收到兩名同學報告,指在一個學會共用的雲端帳戶發現不雅片段,A打開查看是3段涉及學校泳池及運動場女更衣室的偷拍片段,當中更有小學部的女生,A隨即通知校方及更改帳戶密碼,並與同事駕車到涉案女更衣室查看,當時更衣室無人,也沒有發現任何偷拍鏡頭。
校長知悉事件後,當日決定報警,並安排A及其他女教員負責慢鏡細看偷拍片段以辨認受害女生,A發現其中一片段的開頭拍得一男生的眼角,她認得是首被告,A指因曾接觸首被告,記得他有「好深雙眼皮,眼比較大」,校方同日即安排訓導主任與A會面及查問,而涉案3段偷拍片段則由A下載至USB手指及鎖在學校夾萬,晚上按校方指示交予警方調查。
辯方盤問時向A展示一封由校長發出予首被告家長的信件,闡明校方對被告的查問內容只作內部紀律調查之用,不會交予警方,A表示無見過相關信件,她只是按校方指示將整理好的資料交予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