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租被趕劏房女縱火囚2年半 報告揭有濫藥習慣

2018071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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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灣去年有唐樓火警,女住客李軍榮(圖右)縱火罪成今囚2年半。
原居於長沙灣劏房的一名中年女租客,疑因欠租數百港元被包租婆趕走後,去年6月於該劏房的大廈內涉縱火,一名正在劏房內午睡的男租客因走避不及致燒傷。涉案45歲女被告李軍榮早前被裁定一項縱火罪罪成,另她已承認一項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罪,今(13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2年半。
辯方求情引述被告心理等報告,指她有濫藥習慣,曾長期服用冰毒,但她還押逾年已沒吸服。她前半生遭遇坎坷,隻身從內地來港欠缺求生技能,遇人不淑,情路多番波折,她對於將來亦沒計劃,冀法官考慮她今次犯案屬一時鹵莽而輕判。至於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罪,辯方指法庭若判以罰款,她現時未有錢繳交。被告這時在犯人欄內大聲表示「我可以問人借」,法官聞言笑而不語。
法官判刑時指本案雖不涉報復,但案情嚴重,並指香港是人煙稠密的地方,易造成火災而引致嚴重的人命及財物損傷,考慮到她因無處容身,一時愚蠢欲清理雜物而燃燒垃圾,致釀成今次事件,最後判囚2年半。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罪方面,法官考慮到她的經濟背景及已被判囚,予以無條件釋放,不作判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