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殺少妻案 醫生指被告身患多病感遭妻貶低

2018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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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戴頭套者)事後被警方拘捕。
大角咀2016年8月發生倫常命案,六旬無業漢疑因出售內地物業問題,與年輕19年的妻子鄧艮珠起爭執,在住所涉嫌用12吋長利刀插死她。被告關達儀早前否認謀殺罪,案件今(13日)在高院續審。
辯方傳召精神科醫生聶偉作供,聶於今年3月及5月先後兩次到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與被告見面,聶供稱被告患高血壓及糖尿病,除長期健康欠佳,被告的成長背景及其與妻子的關係都令他面對多種壓力。
據被告透露,他於6歲由內地來港,自小家貧的他曾經無家可歸需要「瞓街」,15歲才讀完小學,更要半工讀才能讀完中學。被告出身後曾任職工廠工人,做小販逾20年,雖然他收入有限,但仍需供養較他年輕9歲的胞妹,胞妹最後讀完大學並成為公務員。正因為貧困的成長背景,被告養成重視金錢的性格。
聶指被告在某次機緣巧合下認識妻子,二人認識後不久便結婚,關係並不穩固,被告結婚時甚至不知妻子曾經結過婚及有一名女兒,婚後二人常因金錢問題爭執,關係漸漸破裂。妻子曾要求被告出資在內地買樓,被告亦知道妻子炒股虧損巨款,被告另需花錢買藥控制其心臟病。被告覺得妻子會因為他的健康問題而恥辱他貶低他,外母又站在妻子一方,令他與妻的關係更差。
聶認為被告有焦慮症及驚恐症的癥狀,而這些精神問題早於案發之前已出現。據辯方向法庭呈上廣華醫院醫生的轉介信,信件顯示院方確認被告患有焦慮症,需轉介精神科診所及醫務社工跟進。聶指翻看被告的警誡會面錄影後,發現被告向警方憶述的案發經過時,提及「或者」、「好似」及「可能」等字眼共25次,反映被告對案發經過記憶模糊,聶認為被告當時的精神狀態根本不適合與警方會面,亦不排除他回答警員提問時,只憑猜想甚至杜撰故事。
聶指事發時被告可能受驚恐症影響而精神失常,對妻子的言行可能反應過敏,深信妻子對他構成威脅及風險,他為了保護自己及胞妹,便覺得需要做出自衞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