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剔對沖基金控告失敗 李國寶等人須付訟費

2018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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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亞銀行及包括該行主席李國寶(圖)在內的18名前任和現任董事被控。
持有東亞銀行股權的對沖基金Elliott,前年入稟高等法院提出「不公平損害的訴訟」,控告東亞銀行及包括該行主席李國寶在內的18名前任和現任董事。李等18名董事被告去年質疑呈請人Elliott濫用司法程序,要求法庭下令剔除針對他們18人的訴訟。法官去年8月已駁回他們的申請,並下令他們支付訟費給呈請人。法官延至今日(13日)書面交代判決理據。
東亞曾向其策略性股東三井住友銀行配售股份,法官於2015年下令東亞向呈請人披露相關文件,呈請人覆核相關文件後,於2016年提出今次呈請。呈請人要求高等法院頒令宣布,東亞配售股份給西班牙銀行Criteria Caixa(Criteria)和三井住友等策略性股其實是有不當目的,其旨在鞏固李國寶及其家族在東亞的控制權。
呈請人又要求法庭下令東亞採取措施,免除Criteria或和其任何關聯公司,以及三井住友所承擔任何有利於東亞之合同義務,包括限制上述兩間銀行自由增加或降低其在東亞的持股。
李等18名董事被告去年提出申請,聲稱呈請人提出今次呈請其實有附帶目的,旨在增加東亞賣盤或進行併購的可能性。他們因此指呈請人濫用司法程序,要求法官下令剔除針對他們的訴訟,但法官去年駁回他們的申請。
法官在今日頒發的判決理由書中指,評估提出這類訴訟的動機是困難的,基於呈堂證據未能顯示呈請人的最主要動機是要使東亞賣盤或進行併購,法官因此於去年駁回李等18人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