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批興德前職員入校 教局主任:對學生或有風險

20180713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張錦輝被控10項「未經准許而逗留在學校內」罪。
去年爆出「影子學生」等連串校政風波的屯門興德學校,有男職員疑在喪失教員資格後未經教育局准許而留校,他事後被控10項「未經准許而逗留在學校內」罪。被告張錦輝不認罪,案件今(13日)在屯門法院續審。
教育局專業發展及培訓分部首席教育主任廖笑容供稱,興德學校曾於去年4月向教育局申請,聘用被取消教師資格的被告張錦輝為學校行政主任,但廖當時按既有機制,經平衡了張的權利與學生的安全和福祉後,拒絕讓張入校工作的申請。
廖笑容作供時指,處理是否批准被取消資格教師提出入校的申請時,會以不影響學生安全為原則。廖當時已考慮過張要求獲批入校工作的理由,考慮他的工作時間必然是學生上課時間,最終決定不批准讓張入校工作。
廖指不批准被取消資格教師自由進出學校,不是要「懲罰」他們,而是要「限制」可能對學生安全構成風險的人,因他們「曾經係老師,容易獲得學生信任」,但認為局方此舉沒牴觸申請人的基本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