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卓堅覆核法援禁賽 稱政府錯1萬次就有權申請1萬次

20180725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郭卓堅要求法庭推翻法援署「禁賽」決定。(麥文浩攝)
法律援助署去年以濫用法援為理由,引用《法律援助規例》發出命令,表明在3年內會拒絕「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就司法覆核案件提出的法援申請。郭不服被「禁賽」3年,今早(25日)向上訴庭提出上訴,要求推翻法援署決定。上訴庭聽取了雙方陳詞,押後宣判。
郭在呈交給上訴庭的書面陳詞中表示,根據《基本法》香港居民有權對行政部門和行政人員的行為向法院提出起訴,而法援署今次所引用的《法律援助規例》是剝奪他的權利。郭認為,如果市民發現政府或行政人員每天有1萬次不當,市民便有權提出司法覆核1萬次和申請法援,而如果政府或行政人員1萬年都沒有行為不當,市民根本無理據申請司法覆核和法援,法援署以他申請法援次數太多而禁止他申請是錯誤的。
法援署一方重申有權拒絕給予重複申請的人法援。而兩名答辯人分別是法援署副署長莊因東和該署高級律師劉嘉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