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師涉非禮9.18裁決 辯方稱事主明顯接受被告

2018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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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國強涉嫌非禮兩名女學生,案件押後至9月18日裁決。
已婚中學男教師2014至17年間,被指不時以其私家車分別接送兩名高年級女學生,期間涉嫌多次載送她們到僻靜處,乘機在車內非禮她們。被告吳國強事後被控9項非禮罪,控辯雙方今(3日)完成結案陳詞,案件押後至9月18日裁決。
控方結案陳詞指,女事主Y或因被告是老師,而順從被告的猥褻行為,但順從不代表她同意相關行為。裁判官質疑Y的舉動在被告眼中可能是「半推半就」,控方則認為這代表Y並非完全同意,被告亦罔顧了Y不同意。
辯方結案陳詞則指,若Y有可能半推半就,已足以構成合理疑點。雖然Y庭上口裏說不同意,但她的行為卻是另一回事,例如事發後會自製蛋糕送贈被告、單獨約會被告等,但Y早知被告已當她是女朋友,顯然Y「並非半推半就,而係明顯接受」。至於被告涉向事主X捉手之事,辯方認為捉手非猥褻行為。
辯方又指,雖然社會認為被告這種「有家室的老師」不應與學生發展私人感情,但指「我哋喺法庭唔係講道德價值」,法庭應考慮事主是否不同意被告的行為而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