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令禁劃內地口岸 梁頌恆稱阻一地兩檢最後機會

2018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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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頌恆(左一)及郭卓堅(左二)早前向法庭入傳票申請臨時禁制令。(溫卓賢攝)
高鐵一地兩檢的條例草案獲立法會通過後引發司法覆核潮,5名巿民先後興訟挑戰,其中兩名申請人青年新政梁頌恆及「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早前向法庭入傳票申請臨時禁制令,要求禁止計劃在7月25日開始在高鐵站劃出內地口岸區,高院今日(10日)審理該項申請,法庭將於下周二(14日)就臨時禁制令的申請頒判詞。
梁頌恆陳詞指,據報道高鐵將於今年9月22日通車,但司法覆核許可聆訊則排期於10月30日,屆時即使法院批出許可,高鐵已經開通,乘客就有合理期望鐵路會繼續運行。既然現時一地兩檢法例仍未正式生效、確實通車時間尚未公布、車票仍未作預售,故此現時為暫緩執行相關法例的最後機會。梁強調,一地兩檢法例違反10條《基本法》條文,直接影響香港司法管轄權及侵害全港巿民的憲法權利,存在重大的公眾利益,法庭必須受理相關的司法覆核申請。
對於政府一方指梁不搭高鐵便不會受影響,他反駁,憲法權利不應在行使該權利的一刻才作衡量,他本人不會或不能乘坐高鐵,並不等於其憲法權利可遭侵害。梁舉例指,如有巿民乘坐高鐵經過菜園村,高叫「打倒共產黨」,甚至穿着小熊維尼的衣服都會「出事」。
政府一方指,法庭頒發禁制令,會令高鐵無法通車、造成法律真空、影響已預先購票的乘客,繼而影響香港作為區域交通樞紐地位,損害香港形象。而港鐵營運開支損失會達到1.21億港元,票務收入損失達3.54億港元。
但梁頌恆及郭卓堅都認為,即使法例不能實施,高鐵其實仍可照樣通車,所牽涉的出入境管制可以其他措施解決。他們更強調,一地兩檢法例對憲法權利及對自治行政特區的損害,以及對香港形象的影響,不能以經濟損失去衡量。郭認為即使浪費公帑,亦是政府咎由自取。
代表政府的律師則強調,一旦禁制實施一地兩檢條例,高鐵便一定不能如期通車。而且二人申請臨時禁制令,並無充分理由,律師強調梁頌恆爭拗一地兩檢是「字面上」違反《基本法》,但擁有《基本法》最終解釋權的人大,已經解釋一地兩檢合符《基本法》及一國兩制,而《基本法》中並無條文指明不能實行一地兩檢。律師強調,一地兩檢的實施是有特定情況,並非要在香港所有地方實施中國法律,暫緩執行法例會帶來經濟損失及影響香港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