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訂共享單車5守則 試行後黑點違泊少60%

2018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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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制訂共享單車守則,希望改善違泊問題。
共享單車違泊問題為人詬病,為改善情況,運輸署向區議會提交《無樁式自助單車租賃業務守則》文件,為共享單車營辦商定出5大範疇的遵守細則。有區議員擔心守則治標不治本,建議當局考慮提供土地設單車停泊處,根治問題。
署方指,於今年6月與4間營辦商合作在大埔區推行為期2個月先導計劃,結果大埔區潛在單車違泊黑點的單車數目下降約60%,基於成果理想,計劃盡快於全港落實守則。文件指,過去透過引用《土地(雜項條文)條例》及《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執行聯合清理行動,參考海外城市的不同規管模式及經驗後,認為可基於現行法律框架,制定着重利用資訊科技及以業界自律為本的守則,配合相關部門監管,使共享單車營辦商能負責任及自律地營運。各主要營辦商對設立守則的建議反應正面。
該5大範疇指明,基於道路安全考慮及市區內沒有完備的單車徑及路旁單車泊位,營辦商不應在市區投放單車、同時要求營辦商設立實地巡查機制、建立處理查詢及投訴服務熱線,以及回覆查詢及投訴服務承諾等。署方強調營辦商須向政府提供旗下單車的全球定位系統(GPS)所記錄的位置及租用行程等數據,以便當局透過分析共享單車於各區數目、分布及使用率等,有效監察服務在各區運作和帶來影響。
大埔區議員劉志成表示,區內共享單車違泊問題嚴重,特別是Gobee.bike自上月宣布結束香港業務後,一直未收回遺留區內的單車,他形容情況如「屍橫遍野」。劉認為,當局應考慮提供單車泊車處及泊車架,解決違泊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