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聲浪大警感耳痛 旺角羅文等3人判罰款

201808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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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志源被罰款6000港元。(何全泰攝)
有「旺角羅文」之稱的街頭歌手梁志源,去年9月初的兩個星期六在旺角開檔期間疑聲浪過大,與被指當時在檔攤表演的男女歌手,共被票控4項擴音器造成的噪音煩擾罪。梁和女歌手龍婷今(22日)在觀塘法院共承認3罪,梁罰款6000港元,龍則罰款800港元。至於餘下的男歌手余健張則不認罪,受審後被裁定罪成,罰款1000港元。
案情指,警方去年9月2日和9日,先後收到有關西洋菜南街的噪音投訴,派員到場調查後,均發現有人在地上貼上「旺角羅文」的海報,現場聲音嘈吵,警員覺得耳痛。梁在上述兩日均在控制音響,警員向梁調查,期間梁表示:「搞咁多嘢都係罰1500!告啦告啦!」此外,龍於9月2日在唱着不知名的國語歌。
控方透露梁曾有3項同類案底,梁求情指西洋菜南街被「殺街」後沒有工作,自言:「唱吓歌就不停食告票。」
至於余則被指去年9月9日在上址唱「上海灘」,余不認罪,指有人投訴時他仍未開始唱歌,是警員到場後他才開始,是「黑狗偷食,白狗當災」,又指他並非控制音量的人。控方質疑余唱歌時音量很大,余否認,直言「同佢(梁)搵到錢先會校大聲」。裁判官接納警員證供,指現場只有余唱歌,聲浪令途人感到厭惡,故裁定余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