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熱話:田螺小龜水塘放生 索女被批罪孽深重

2018082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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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女子在大埔進行放生,遭網民毫不留情狠批。(互聯網圖片)
放生生物可積功德?不少善信都會在海邊放生各種海洋生物。不過「外來物種」不止有機會影響自然生態,更可能「放生變殺生」。日前有疑似前女子歌唱組合成員在其專頁上載放生田螺和小龜相片,惹來不少網民怒斥她自私兼「無腦」。女事主事後急刪貼文,但仍有不少人「轉移陣地」繼續公審。
該名張姓女子昨日(24日)在其個人社交專頁發文,指自己與朋友到大埔淡水湖區放生「積功德」,「放了小龜和田螺,想再放淡水魚和小龜」,並形容此舉功德無量。貼文隨即被轉貼到其他群組,網民形容是「無知的可怕!人哋放生積功德,佢放死積罪孽。」有人指女事主放生田螺極具創意,也有人諷刺她「用心良苦」,「淡水魚最鍾意食田螺,專登放落去餵淡水魚的!」
網民認為在水塘放生不止會影響水質,更是觸犯法例,「亂放生」更會影響環境及破壞原生物種。女事主其後回應「我只係跟朋友去放生的地方放生,你覺得唔好,我可以唔Post。」根據《水務設施條例》,市民在水塘放生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處罰款最高5萬港元及監禁2年。
網民有話說
Icy Yeung:其實關你哋咩事?又唔係放生咗你屋企隻龜。
Alan Fung:好X有創意,放生田螺,下次放下螄蚶,田雞,元貝,總之打邊爐嗰啲嘢攞晒去放就啱啦!
Martin Cheung:積陰德?你去捐錢好過啦!
Tsz Laam Kwok:養過嘅魚唔識自己搵嘢食,最終會餓死或者被吃,咁唔係積德,係作孽,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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