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基被裁死於意外 官斥消防處戴頭套指引不清

2018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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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裁判官今裁定梁國基死於意外。
石硤尾邨美映樓於4年前發生煤氣爆炸事故,多名消防員受傷,其中49歲消防總隊目梁國基留醫13天後傷重不治。死因裁判官今(5日)裁定梁死於意外,建議肇事大廈的物業管理公司應加強員工對處理氣體洩漏的訓練,及購入氣體探測器訓練員工使用。裁判官又建議消防處改善目前處理氣體洩漏事故的工作指引,加強管理層對處理氣體洩漏的培訓。消防處指會詳細研究死因裁判官的建議,以作適當跟進。
裁判官黃偉權裁決指全部證人均誠實可靠,接納他們的證供。官接納解剖報告所指,死者在爆炸事故中頭部受傷,致長期昏迷,後來出現支氣管肺炎,是其直接死亡原因,因今次氣體爆炸令他後腦受撞擊所致。
裁判官指今次爆炸不尋常,除梁國基離世,單位內也發現一名死者,為單位住戶,據證供指該住戶當時穿上8件上衣、3條褲,疑把雙體煤氣煮食爐的爐頭扭掣及喉管接駁位鬆開,又把全屋門窗緊閉,又以硬物阻擋大門打開。報告顯示他曾服抗抑鬱藥,估計事發日早上8時許因吸入過量煤氣中毒亡。官認為奇怪的是,衣櫃一衣物箱疑留下火種,箱內出現「悶燒」,易死灰復燃,導致煤氣爆炸。由於大門遭硬物阻擋,消防員只能打開15厘米,爆炸高溫在空隙間形成「湍流」,令正在門外監察的梁國基「首當其衝」。
裁判官指需考慮單位內自尋短見的男子是否刻意設局令消防員執勤死亡,由於證供未能顯示,若推斷男子企圖蓄意殺害消防員又是「太遙遠的推理」,故不能肯定梁遭「不合法被殺死」,終裁定「死於意外」。
裁判官作出建議稱,涉事嘉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保安有不足之處,點名批評保安主管雷正權屢次巡查不能發現漏煤氣,令報案延誤逾3小時,若他嗅覺出問題,任保安會好危險,建議管理公司加強員工對處理洩漏氣體的培訓及購氣體探測器,政府也應關注相關問題「相對人命,氣體探測器嘅價值微不足道」。嘉怡物業管理在今次聆訊沒有派律師代表。
對於消防處的建議方面,裁判官指事發前只有現場職級最高的高級消防隊長湯裔昌戴上防火頭套上樓,其他消防員沒有戴上整個頭套,或把頭套放入衣袋,與指引不符。裁判官批評湯身為上級,卻不指令下級戴好頭套處理氣體洩漏事故,早前作供的兩名前消防高層卻認為消防員把頭套戴在頸上準備亦可,事件顯示指引「必須穿戴」有混淆及不清晰之處,消防員的訓練有問題。
最後,裁判官向到庭旁聽的死者家屬致以慰問,指事件令人難過,尤其死者事發時臨近退休,本有新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