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黑警司吳偉漢認收賄57萬元 妻求情指進行試管嬰兒花費大

2018092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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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偉漢涉嫌收賄以包庇娛樂場所。
有「反黑警司」之稱的吳偉漢被指收受賄款和免費性服務,以包庇娛樂場所,而被廉署檢控,他和2名私人會所經營者,被控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等共9項控罪。案件今早(27日)在區域法院再訊,首被告吳偉漢及次被告欒其祥承認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涉及5筆11.4萬港元,共57萬港元賄款,而第三被告謝凱健則承認協助和教唆他人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案件押後至10月18日判刑,期間3被告還押,而檢獲的35.1萬港元則充公。
3名被告依次是警司吳偉漢(54歲)、欒其祥(46歲,報稱商人)和謝凱健(37歲,報稱無業),第二及第三被告被指是涉案私人會所MB Club Mont.Busa及GOLDEN的經營者。
控方指首及第三被告初犯,次被告則有2項定罪紀錄,涉及17項和商品說明條例有關的控罪。辯方求情指,首被告吳偉漢早年已立志加入警隊,他於加拿大修畢犯罪學後,在96年以32歲之齡加入警隊成為督察,後在2008年晉升為總督察,至2014年升任警司,而被告在加入警隊後仍繼續修讀犯罪學相關的學位課程。
辯方指早於案發及吳被調往港島刑事總區前,已與涉案公司的其中一名董事認識,該董事加入有關公司後,得知被告調往相關部門,故向吳「拎意見,希望有事可幫到手」。吳因一時軟弱而答應做顧問,「畀啲tips咁」,被告只是提供一些如查牌等有限度的資訊。
吳的妻子替其求情指,2人在2000年結婚2010年女兒出生,其妻當時已屆40多歲,由於2人想要多1名子女令家庭圓滿一點,於是花費不少進行試管嬰兒,終在2016年成功誕下1名兒子,卻就在其子出生逾2個月後,被告便因本案而被捕,其妻認為被告可能因家庭出現經濟困難,才一度軟弱而犯事。
吳指對於犯下本案感到羞恥,不但把自己一向尊重及愛護的職業、並親手建立的事業及名譽摧毁,更會失去預計有400至500萬港元的豐厚退休金,且對父母不孝等,案件對其個人及家庭打擊均很大。辯方續指當中涉款的35萬港元事後已被起回,故被告得益不大。
辯方又讀出多封嘉許狀,稱讚吳有領導才能,包括在徐步高死因研訊、馬尼拉人質死因研訊、涉張子強的勒索案和打擊世界盃外圍賭波等案件中表現出色,而吳在佔領運動時亦長期駐守警署或現場。據悉,吳一方向法庭呈上27封求情信,其中4封由前警員撰寫,但未有現役警員,辯方庭上讀出部分信件,包括一名前助理處長及前總警司。其中前總警司稱讚吳在打擊三合會和不良分子方面是「英雄」,並在前線維持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