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判囚青年申押後上訴獲批 官指處理時或已服刑完

2018100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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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浩彥去年8月被判暴動罪成判囚3年,目前正在服刑。
旺角暴亂距今逾2年,警方共拘捕80男11女共91人,事後已有多人被定罪及判刑。其中去年8月被判暴動罪成,判囚3年正服刑的22歲青年羅浩彥,原定今天(5日)進行不服定罪上訴,惟沒有律師代表的羅要求將案件押後,讓其聘請私人律師,最終獲上訴庭批准押後。
羅要求將案件押後6星期,好讓其聘請律師。不過上訴庭3名法官均質疑指,羅曾4度申請押後讓其申請法援律師,但法援署已2度拒絕其申請,且已是約7個月前已拒絕他,何以現時才稱要聘請私人律師。
羅解釋,拒法援後因沒有資金上訴,他與家人一直找一些團體協助,直至9月中才有基督教團體回覆指願意協助,且已找到律師,但律師需要時間處理故叫他申請押後6星期。他稱早前有寄信通知法庭,惟上訴庭表示沒有收到,羅又一直說不出該團體的名字及律師的名字,更指該團體只有郵箱號碼沒有會址,法官表示很奇怪。
不過該團體的1名代表有到庭,其後向法官指該團體為「黃傘街頭基督徒基層團體」且沒有會址,他們亦已找到伍展邦律師行協助,但需要時間處理。
法官最終向羅指,如批准他押後,至處理其上訴時可能會服刑完畢,羅表示明白且願接受此風險。法官最終批准其押後,但未有具體審訊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