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萬賄星展職員為公司開戶口 內地漢稱對港法無知囚4月

2018100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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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男子以10萬賄賂星展銀行職員,被判即時監禁4個月。
內地男子涉嫌向星展銀行職員提供10萬港元賄款,以協助他為其公司開立戶口,早前被廉政公署拘捕並遭起訴。51歲被告熊青松今日(8日)在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被判即時監禁4個月。
被告熊青松為內地居民,亦是中渝國際全全實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行政總裁,以及唯一董事兼股東。控罪指他於今年8月17日,向星展銀行一名高級客戶經理提供一筆10萬港元款項,作為協助他以中渝的名義在星展銀行開立公司帳戶的報酬。
案情指被告以中渝名義,向星展申請公司戶口時,被星展要求提供公司的財務文件等證明,及後星展認為文件證明不足夠,要求被告補交文件,星展表明有可能不接納被告的申請。今年8月17日,被告先後發電郵及手機短訊給處理申請的星展經理,表示若批出申請,可向對方提供10萬港元報酬,但對方未有回覆。被告於8月23日被廉署拘捕,警誡下承認發出電郵及短訊,目的是為了星展批出其開戶申請。
被告今日無律師代表,他沒有在庭上作出求情陳詞,只是向法庭呈交求情信,信中提及他的家庭及公司背景,以及他對香港法律的無知。
裁判官考慮被告的犯案目的及涉案賄款金額,認為判即時監禁無可避免,據上訴庭指引,家庭及公司背景也非求情因素。裁判官寄語被告,希望他今後明白香港法律對同類事件會嚴厲打擊,着他不要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