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星洲裝甲車貨輪泊港涉無申報 船公司及船長不認罪

2018101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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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軍方9輛裝甲車早前被香港海關扣查。
香港海關2016年11月在葵涌貨櫃碼頭一艘過境貨輪上,發現9輛未有申報的八輪裝甲車,經證實屬新加坡軍方所有。涉案的船公司APL CO. PTE LIMITED,被票控一項並非根據及按照許可證的規定而輸入戰略物品罪。涉案裝甲車的運輸香港代理人公司及負責運貨的貨櫃船船長潘學軍,同否認控罪,案件今(11日)於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涉案的貨櫃船APL Qatar於2016年11月23日進入香港,並停泊於葵涌8號貨櫃碼頭第14號泊位。海關人員於同日近中午12時上船作常規貨物檢查,發現甲板上放着一個體積為7.7米乘2.9米乘3.9米的龐然大物,給厚帆布包着,實為重型裝甲車,惟有關該船貨物的清單中,均沒有提及有軍車。而首被告應海關要求再提供另一進口艙單,當中亦只列明貨物為「車輛」。海關根據艙單,發現船上尚有另外8輛裝甲車,全部都未獲工業貿易署署長發出進口許可證。
工貿署翌日從被告公司取得9輛軍車的海運貨單,顯示托運人為台灣國防部軍備局,收貨人則為新加坡國防部,是於2016年11月20日在高雄裝上涉案貨船。船長在警誡下之表示該批軍車是由台灣經廈門及香港運往新加坡。
警方軍火專家確認,涉案裝甲車為水陸兩用,可抵抗地雷爆炸,可安裝武器及武器偵測系統,車上亦配備了6個煙霧彈發射器及水力噴射器,屬法例中列明的戰略物品。
根據被告公司提供資料,9車總值2520萬新加坡元(約1.36億港元)。在海關完成調查後,該批軍車已於2017年1月26日運回新加坡。
由於控辯雙方仍需時處理文件及法律問題,法庭將案押後至周一(15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