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食肆鯰魚充石斑 海關拘店東及女經理

201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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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拘捕2人,涉嫌鯰魚充石斑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到一間位於屯門的食肆購焗芝士石斑飯,經政府化驗所檢測證實該款食物中的魚塊為鯰魚,與所宣稱的不符。海關前日(9日)拘捕食肆60歲男東主及55歲女經理,涉嫌供應附有虛假商品說明的食物,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海關指,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銷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50萬港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