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押後答辯准下月再訊 李偲嫣離庭時被追數

2018101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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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偲嫣(中)今早出庭應訊。(陳德賢攝)
兩年前以正義聯盟主席名義參加立法會選舉但落敗的李偲嫣,日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指她涉嫌沒有遵從選舉法例處置選舉捐贈,案件今早(12日)在沙田法院提訊,應辯方要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和法律意見。裁判官將案押後到11月23日再訊,期間被告繼續保釋。
現年54歲的被告李偲嫣,被控一項罪名,即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控罪指,她收取不知名捐贈者給予每項1000港元以上的款項,但沒有確保捐贈不會用於選舉開支,及將捐贈給予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涉及款項共22,530港元。
李偲嫣在庭外感謝親友支持後準備離開,此時有數名市民上前指罵李,沿途不斷大叫「李偲嫣還錢!」又指罵李的丈夫,李見狀即要求在場警員協助,警員着在場人士小心,最終李和丈夫進入附近一間酒店,餘人亦散去。
另外,有幾名請願人士早上在法院外示威,批評李偲嫣選舉舞弊,又舉起「天作孽猶可活 自作孽不可活」的標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