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旺暴案未裁決控罪11.8開審 今作審前覆核

2018101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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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天琦(近窗者)被控參與砵蘭街暴動,案件將於11月開審。
前年旺角暴亂案之中,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早前已承認襲警罪,其後他在高院被裁定涉及亞皆老街的暴動罪罪成,判監6年,目前正在獄中服刑,但陪審團未能就梁與另外2名被告李諾文及林傲軒涉及砵蘭街的暴動罪達成有效裁決。高院早前決定將該控罪的重審,與另一宗涉及「美國隊長」容偉業和袁智駒的暴動案合併審理。
案件今日(12日)作第三次審前覆核,在內庭聆訊了約2個多小時後完結。據悉案件維持於11月8日開審,期間並沒有任何審前覆核。
本案原本的2名被告容偉業和袁智駒,原被控煽惑非法集結、非法集結、暴動、襲警及縱火等合共9項控罪,控方已修訂涉及砵蘭街的1項暴動罪之控罪詳情,將梁天琦、李諾文和林傲軒3加入成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