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頸椎受傷亡 醫生指兩股力上下扯死者身

20181012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死因研訊今日續審,李淵粦醫生到庭作供。(李家翹攝)
六旬的士司機陳輝旺在6年前被指襲擊乘客,被捕時疑遭警員以過分武力制服及箍頸凌空拉上警車,入院近2日才確診頸椎移位,留院1個月後因支氣管肺炎離世,西九龍裁判法院死因庭研訊今(12日)繼續。擔任專家證人的將軍澳醫院骨科主管李淵粦醫生作供,認為死者的頸椎受傷,最大可能是警員把死者箍頸拉上警車同時轉動死者身體時造成。
專家證人李淵粦醫生作供時指,死者陳輝旺於2012年11月11日事發當晚的受傷情況,可分為5個階段,包括他與的士乘客糾纏倒地、死者遭警員控制及鎖上手銬、警員將死者帶上警車及拘留、死者一度離開警車躺在地上後再被帶上警車、及死者由警車被搬抬至救護車,其中第3階段即死者遭強行帶上警車期間,最可能是死者頸椎受傷的成因。李醫生解釋指,死者當時遭箍頸拉起,雙腿離地,加上死者本身體重,令當時有兩股分別向上及向下的力量在拉扯,加上死者遭轉動身體時的扭力,令其頸椎第5、6節移位很容易發生,而這情況不似勒頸,頸部不會有明顯傷痕。
至於箍頸發生前,李醫生指死者與乘客糾纏倒地後,可立即起身,過程快速、流暢、從容,其後他被警員制服及鎖上手銬後,步姿正常,相信當時未造成嚴重傷害,甚至死者被帶上警車前「一對雙腿保持好穩馬步」作抵抗。當便裝警員林偉榮向死者箍頸提起的動作,同時將死者身體扭轉近90度,需用上相當大力度,才是最可能損害死者脊髓神經,而其後死者已不能隨意控制手腳,甚至當他一度被扶下警車後便癱軟在地上,需由各警員「好似一塊板咁抬起」,而非死者自行站起來。
李醫生指,死者的頸椎創傷會令脊髓神經受嚴重傷害,出血腫脹會上下延伸。李醫生對旁聽的死者家屬表示,此情況只有兩個可能性,一是死者可在治療後保命,但會變成四肢癱瘓長期臥床,亦很大機會之後2年出現併發症死亡。另一可能是死者在留院期間已保不住性命。李醫生指,遇上死者的個案,醫生能夠做的不多,因頸椎移位時當場已受嚴重傷害,認為院方對於非手術的方法及對併發症的處理,沒有偏離醫管局的實務指引。
代表警方及消防處的律師質疑,李醫生沒考慮過死者的頸椎傷勢可能在入院後造成,李醫生指憑其30年行醫經驗,認為死者入院後不可能發生這種嚴重頸椎創傷。若死者在事發現場遭受頸椎重創,而其精神狀態正常,必會叫痛及感手腳麻痹,但因不能確定當時他是否出現譫妄或急性精神失常,若有相關不正常精神狀況,死者不可能沒有投訴頸痛。李醫生依據閉路電視片段,指死者極力迴避上警車、即使被鎖上手銬仍抗拒4名警員,李醫生個人覺得死者的表現「非常不尋常」。
代表警員馬振康的律師質疑,死者遭箍頸未必造成其嚴重頸椎傷勢,亦未必是促致其死亡的唯一成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