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熱話:兩架車泊一個位 到底有冇問題?

2018101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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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架私家車泊在同一泊位內,惹來網民討論。(互聯網)
路邊「一位難求」,相信道路使用者必定深有體會。有網民於前日(10日)在Fb群組「Tai Po 大埔」張貼了兩張相片,惹來不少網民討論。相片顯示兩架私家車泊在同一個路邊泊位內,令人不禁質疑:「咁樣得唔得㗎?」
相片攝於大埔墟,一輛粉紅色的自訂車牌私家車,泊在較接近入錶位置,而另一輛白色,則打橫泊在粉紅色車的後方。兩輛私家車只佔用了一格泊位。網民Elsie Chan上載相片,並留言謂:「共享車位?」其他網民看過相片後,紛紛留言討論,有人語帶嘲諷:「好工整喎!」亦有人稱:「唔出界是合法的!」有網民則提出問題:「嗰度好似係貨車位,私家車可以泊入去嘅咩?」另外有網民從執法角度出發:「即使真係要抄,點知邊個先邊個後?」
東網向警方查詢,發言人表示,據《道路交通(泊車)規例》,第二個停泊於泊車位內的車輛登記車主,可被票控,定額罰款港幣320元。而如果有車輛違反豎立或放置在泊車處的交通標誌或道路標記,如私家車泊到貨車泊位內,車主同樣可被定額罰款320元。
網民有話說
Cheung Ho:有創意,又環保
Yi Bo Chan:兩架加埋都冇出界,我欣賞佢
Anton Sham:抄牌一個位開兩單
Yiu Fai:應該抄唔到,因為證明唔到邊架違泊
Leung Kel:攬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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