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財務公司追債億元 《成報》谷卓恒被判敗訴

201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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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卓恒早前被入稟追討1億港元欠債和逾900萬港元利息。
《成報》主席谷卓恒去年被金利豐財務有限公司(下稱原告)入稟追討1億港元欠債和逾900萬港元利息,雖然谷提出抗辯,聲稱自己不懂英語借貸文件和被「中介人」誤導才簽署借貸文件,但高等法院今早(22日)接納原告的簡易判決申請,裁定谷未能提出真正的抗辯理由,判谷敗訴和要還款給原告。
原告去年入稟高等法院指,原告和被告谷卓恒前年2月4日簽訂一份借貸協議,原告借出1億港元給谷,谷及後違反該協議,未有還款給原告。原告今早向法庭提出簡易判決申請。谷提出反對,谷要求提交一份新的誓章,以及把可能涉案的第三方加入這宗訴訟,並押後案件,都被聆案官拒絕。
谷透過律師辯稱,涉案借貸是有先決條件的,谷被「中介人」誤導,以為借了原告的款項後,原告會把一間公司的股份轉到谷的名下,谷因此才簽署涉案的借貸協議,但原告一直沒有把股份轉到谷名下。律師又指,谷不懂英語,故不明白所簽署的借貸協議的內容。
原告的律師指谷的抗辯理由毫無理據。就谷聲稱被「中介人」誤導,原告律師反駁指,該名「中介人」不是原告的職員,就算谷被他誤導,也不構成不用還款給原告的抗辯理由。
就谷辯稱不明白借貸文件的內容,原告律師也反駁表示,谷不是普通人,而是一份報紙的主席,且是經驗豐富的商人,借貸協議中的貸款額又是用數字寫出來的。此外,除了簽署借貸文件外,谷又簽了7張期票給原告,作為還款的保證,谷更曾償還了其中1000萬港元給原告。
聆案官經考慮後,裁定谷未能提出真正的抗辯理由,判谷敗訴和要還款給原告,並且下令谷支付訟費給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