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明珠石油主席被指失職 遭股東興訟索償

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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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明珠石油有股東入稟高院,要求准許他以該公司名義興訟向樊麗真及鄧有聲索償。
黃坤曾擔任主席的東方明珠石油,近期接連傳出欠薪、欠債和被債權人入稟百慕達最高法院申請清盤等消息,該公司的其中一名股東昨日(22日)入稟高等法院,指該公司主席樊麗真和執行董事鄧有聲兩人失職,包括沒有減省開支、拒絕接納他提出的有條件貸款而導致拖欠員工薪金、委任一名年僅20歲的女大學畢業生及其他經驗不足的人士加入董事會等,要求准許他以該公司名義興訟向樊、鄧兩人索償。
入稟狀透露申請人鍾鏗目前持有東方明珠石油約4.38%股份,鍾要求准許他用該公司的名義提出衍生訴訟,控告樊、鄧兩人。入稟狀也附有草擬好準?控告樊、鄧兩人的申索書,而申索書內對他們兩人提出多項失職指控。
該份申索書指稱,樊今年6月曾建議該公司配售股份籌錢用來償還公司欠款,但期間不准另一名執行董事張錦成參與,事後又突然停止該計劃。此外,當該公司出現財務困難時,樊、鄧兩人今年初又促致公司宣布會把辦公室搬到海港城,增加公司的開支,但當張建議搬辦公室減低租金開支,他們卻沒有認真地考慮。
該份申索書指,張今年8月初曾警告樊、鄧兩人,該公司看來不能支付該月的薪金給員工,並建議接受由鍾提供的有條件貸款,即委任鍾指定的人加入董事會,但他們兩人沒有理會,結果導致有收不到薪金的員工往勞工處投訴,事件更被廣泛報道。
該份申索書續指,該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有巨額欠債,債權人今年8月發出法定要求償債書,要求該公司償還合共3700萬港元欠款,但仍拒絕由鍾提供的4000萬至5000萬港元貸款,樊於本月反而促使公司接受一筆數額較少的400萬港元貸款,但未有向董事會提供資金來源。由於樊、鄧兩人拒絕接受張的建議,對公司構成嚴重影響,公司昨日終發出通告,指在今年8月被債權人入稟百慕達最高法院申請清盤。
另外,該公司的另一名股東蘇權國早前要求提議董事會召開股東特別大會,想藉此罷免樊、鄧兩人的職務,但遭他們兩人拒絕,他們反而委任林清宇為執行董事,以及委任呂佳蓮、胡靜和陳學慧為非執行董事。該份申索書指,新委任的董事的資歷和經驗均不及鍾指定的人選,其中呂更只是一名20歲的大學畢業生,其委任通告沒有列出她有任何相關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