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被裁定不合法被殺 重案組跟進是否涉刑事

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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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庭陪審團以3比2大多數裁定死者死於「不合法被殺」。
65歲的士司機陳輝旺於2012年在西隧出口因車資問題與乘客爭執,被捕時疑遭數名警員使用過分武力押上警車,導致他頸椎移位,但未有即時發現,在入院超過一天才被驗出,最終他留院約一個月後因肺部感染不治。死因庭經過多日研訊,裁判官今(24日)已完成引導陪審團,4男1女陪審團約於早上10時開始退庭商議。直至下午,陪審團以3比2大多數裁定死者死於「不合法被殺」。此外,證供顯示死者出生於1947年10月24日,今天恰巧是死者生忌。
陪審團向警務處提出4項建議,包括在警車內部安裝具錄音功能之閉路電視;培訓警員搬抬被捕人士之技巧;除非被捕人士拒絕,否則警方應盡快通知其家人;在拘捕過程中,如警員意識到可能傷及被捕人,應盡快通知醫護人員,及詳述有可能受傷之部位。
死因裁判官多謝死者家屬出席研訊,並向家屬表示哀悼,對於他們突然知悉死者癱瘓,卻對起因一無所知,相信當時心情絕非言語能表達。家屬一路走來尋找死因,裁判官冀研訊可解答他們的疑問,祝願家屬「早日走出哀痛,多多保重」。代表死者家屬的資深大律師蘇朗年感激法庭及陪審團,並說:「陳先生現可以安息喇!」
死者遺孀聽取裁決後不禁痛哭,需兩名女兒撫背安慰,她散庭後即向代表律師舉起勝利手勢,家屬與律師團隊重拾歡顏。死者長女陳盈康對研訊找出事實感開心,冀相關機構「以行動回應社會期望」。她又指父親突然全身傷,成因不明,慶幸今次研訊已解答內心疑問。遺孀也強調事發問了四至五次始終得不到警方解答,對於追究民事責任方面,家屬稱早前已入稟向警方提出民事索償,仍處司法程序,相信民事訴訟會留待相關機構完成跟進才處理。
據死因研訊主任指,今次個案早已完成調查,當個案被裁定「不合法被殺」後,或將轉交律政司繼續跟進。
警方表示會作出適當跟進,並研究死因庭提出的相關建議。消息指,死因庭主要是找出死因,而非裁定是否有刑事責任,但警方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會按照死因庭指示,並綜合所有證據,再諮詢律政司意見,以確定是否有刑事成分,再作出跟進;涉事警務人員仍如常工作,暫未有停職。
中午12時半時,陪審團曾向書記表示有問題求助。開庭後,陪審團有兩條問題詢問裁判官。第一條問題是,若裁定死者「不合法被殺」,需要確定警員林偉榮的作為屬蓄意,即相關作為是指林箍死者頸的一下動作,還是由林接觸死者頸直至離開頸為止的一連串動作,裁判官指示陪審團須考慮相關一連串動作。
陪審團承接的第二條問題,是若斷定上述作為是蓄意的,陪審團是否須毫無合理疑點下肯定,當死者尚未被凌空提起時,林縱使知道箍的位置是頸,仍繼續箍頸動作。裁判官回答「是」。陪審團其後繼續退庭商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