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圍站內示威罰$1000 周諾恆明言上訴終院

2018102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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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諾恆於港鐵大圍站付費區內示威罪成,判罰款1000港元。(何全泰攝)
社運人士周諾恆前年3月19日聯同十多人,在港鐵大圍站付費區內示威,期間被指拒絕應職員要求,堅持用揚聲器並拒絕離開。周事後被票控違反港鐵附例罪,去年在裁判法院被裁定脫罪。港鐵公司向高院上訴,高院早前頒下判詞,改判周罪成。周諾恆今(24日)在粉嶺法院被判罰款1000港元,他在庭外表明會向終院上訴,又指會繼續向港鐵示威,爭取港鐵減價及在港鐵地皮建公屋。
控方表示,本案是港鐵就示威行動首次引用相關控罪提出起訴,故未能提供一般罰則,指有關條例並非針對示威者,而是規管乘客行為,維持秩序。現任職文員的周諾恆求情指,當日的示威行動和平且克制,沒造成混亂,盼官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