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底色魔死因研訊 警指一直監視死者難以取LAN線

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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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遠鳴(中)當日負責拘捕死者。(袁志豪攝)
涉及九龍灣橋底姦劫案的48歲男子林永春,被捕後發現在秀茂坪警署內用LAN線上吊身亡,死因庭今日(24日)就其個案展開死因聆訊。黃大仙警署值日官黃英傑作供表示,於2017年5月10日約中午時分,從東九龍重案組手上接收林永春,按程序進行第一級搜身後,故將他扣押在報案室內的透明玻璃臨時羈留室中,所有臨時羈留室內疑犯都會由一名警員專責看守。黃又補充,搜身分三級,一級是不用脫衣,僅由警員翻褲袋衣袋並拍打全身,再用金屬探測器掃描;二級是要脫去外衣外褲;第三級要連內衣褲均脫去。
黃續指,當日他根據死者所牽涉罪行的嚴重程度、他的情緒反應,及他需要逗留在羈留室的時間長短,決定只須對他進行一級搜身。直至下午2時許,西九重案組人員表示要進一步調查而帶走林。對於有說當日因程序出問題,以致林要轉到秀茂坪警署羈留,黃說未有聽聞。
當時在黃大仙警署負責搜查及看守林的警員梁化龍供稱,當日從林身上搜出鎖匙及有線耳筒等,放入「包頭」後便將他帶入羈留室,其身上應沒有其他繩狀物體,而在羈留室內死者一直坐着,無特別表現。梁強調從林在搜身房被搜身至被帶進羈留室,及期間要求上廁所,他都全程在旁,他沒可能從任何途徑取得一條LAN線。
較早前,當日負責拘捕死者的探員蔡遠鳴作供指,他於去年5月10日清晨6時,在寶達邨達祥樓地下將死者截停拘捕,當時死者一度想反抗,但之後並未見有特別的情緒波動,只是回應問題時反應較慢,但不知原因。當時他多次帶死者到過黃大仙及秀茂坪警署,亦到過死者秀茂坪邨家中,以及東九龍警察總部。期間他兩次對身穿短袖衫、短褲及拖鞋的死者搜身,沒搜出可讓他傷人及傷害自己的物品。
蔡續指,按照程序指引,當日應該將死者扣留在黃大仙警署羈留,估計因該處的羈留設施較多及較新,惟期間獲告知羈留程序有問題,故此羈留警署改為秀茂坪警署。當日調查期間,他有向死者透露警方當時掌握的證據,但他只是回應「我無嘢講」,在完成調查後,他的隊員約於5月11日凌晨12時許,將死者帶返秀茂坪警署羈押,原打算在早上11時許再帶他去進行錄影會面,但在此之前接到通知,死者在羈留室內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