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涉姦律師女友 女事主認曾參選區議會

2018102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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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陳偉強涉襲擊及性侵犯律師女友案,於高院續審。
58歲已婚商人陳偉強被指涉襲擊及性侵犯比他年輕25載的律師女友案,今(24日)在高等法院續審。事主X續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提到X是熟悉政治且想從政的人,更曾參加過區議會選舉惜落敗。X稱她在案發時及現在已不想從政,但承認曾參選區議會。
辯方又指X參選區議會時曾被指涉種票,其後更質疑她會為了政治理想,用很多不同辦法爭取的人。X表示不同意,又稱被指種票一事,她從無被落案起訴。
辯方指X曾獲一個政黨力邀入黨,更安排專業攝影師替她拍硬照。X承認2014年中獲邀入黨至今仍為黨員,但無印象拍過硬照。辯方又指該黨曾考慮找X出戰立法會,最終找了另一名大律師參選,故X非常憎恨該大律師,被告見過X看新聞或報章見到該大律師時,均會撕爛報紙及破口大罵。X回應指:「呢個推論太過分,我完全唔同意。」她否認有人找她參選立法會。
另外,辯方提及X在粉嶺開設律師樓時,其裝修費由被告支付,約62萬港元。X指所有裝修事宜及費用由被告負責,但否認金額達62萬元。辯方又指X其後在中環開設的律師行之租金首期及20萬港元裝修費均由被告支付。X指無印象被告付過租金首期,但該律師行開張前沒有裝修過。
X下午續指就本案報警後,其律師樓搬離粉嶺,她與同事執拾時有把屬於被告的東西留在粉嶺的辦公室。不過辯方指其後被告曾報警,聲稱X偷了他的東西,包括屬於他及其公司的車牌牌簿、他的個人及公司信件等。
X承認事後確有警員到她的新辦公室,取回聲稱屬於被告的袖口褸、電話簿及文件等。她其後亦有就被指偷竊一事到警署助查,但她一直保持緘默。X又稱無偷竊被告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