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陳炎光呃薪津表證成 明日出庭自辯

2018102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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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炎光(右)嫌詐騙民政署薪金,被裁定表證成立需就控罪答辯。
黃大仙區區議員陳炎光向民政事務總署,報稱支付一名女兼職助理的2016年4至6月薪金;惟該助理早於同年3月已辭職,陳涉嫌詐騙民政署該筆1.5萬港元的薪金津貼而惹上官非,被控一項欺詐罪。控方今日(25日)舉證完畢,陳炎光被裁定表證成立需就控罪答辯,他將於明天出庭自辯。
控方案情指,被告自04年起出任黃大仙鳳凰選區的區議員至今。在2015年底,被告與女子容鳳群簽訂僱傭合約,合約訂明容受聘做兼職社區聯絡主任,職責是處理區內投訴及外勤服務,合約期由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月薪5000港元,但容於同年3月底已向被告辭職。
2016年5至7月,民政署黃大仙區議會秘書處收到共3份由被告簽署的津貼申領表,金額共逾11萬港元,當中包括申領償還於前年4至6月支付給容的3個月薪金開支,即1.5萬港元。申領表格夾附了由容所簽的薪金收據,證明她已收訖相關薪金,收據上同時有被告的簽署,最終政府向被告發放了總額逾11萬港元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