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賣方違約無畀1%佣金 上環商廈買方追2100萬

20181026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上環商廈299QRC今年6月以21億港元易手。
位於上環皇后大道中287至299號全幢商廈299QRC,於今年6月以21億港元易手。一間曾代表買方資深物業投資者王祖安一方洽談的代理公司,昨日(25日)入稟高等法院,指原業主(賣方)和代表其洽談的資深物業投資者羅守輝違約,未有支付最終成交價1%的佣金,現向2名被告追討2100萬港元佣金。
原告沂淳國際置業發展有限公司,兩名被告依次是Wellfirm Holdings Limited和羅守輝。入稟狀指稱,涉案商廈的業主是的輝有限公司,在案件關鍵的時間,該公司是首被告的子公司。今年5月初,永科公司接觸原告,透露業主打算藉轉讓全部股份放售該商廈,原告之後得悉王祖安的相關公司有意購入該商廈,原告遂接觸王,王同意委託原告和永科公司與業主洽談,而條件是要由業主支付佣金給原告。
入稟狀續指,原告和永科公司今年5月20日到羅的辦公室開會時,已向羅表明佣金要由業主支付,羅當時則表示已獲首被告授權與原告等洽談。永科公司於同月28日退出洽談,改由原告獨自與羅洽談,原告與羅當日達成協議,該商廈的交易如果可以完成,原告有權收取最終成交價1%的佣金。
今年6月27日,王的相關公司與首被告簽了臨時股份轉讓協議,以21億港元買入的輝有限公司全部股份和該商廈,但原告一直未收到2100萬港元佣金。原告認為2名被告違約,更指事後才得悉羅原來無權代表首被告洽談,故向2名被告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