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辭職助理薪金涉欺詐 區議員陳炎光認錯失

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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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炎光今出庭自辯。(辛永明攝)
黃大仙區區議員陳炎光向民政事務總署,報稱支付女兼職助理容鳳群的2016年4月至6月薪金;惟該助理早於同年3月已辭職,陳涉嫌詐騙民政署該筆1.5萬港元的薪金津貼而惹上官非,被控一項欺詐罪。他昨(25日)被裁定表證成立,今(26日)在九龍城法院出庭作供。
陳稱,自2004年當選區議員後便一直連任,最近一屆任期是由2016年至2019年。2016年初,他的議員辦公室有4名助理,全是兼職,其中一人就是容鳳群。他解釋由於幾名助理均是兼職,出糧時他未必有機會跟他們碰面,因此他習慣跟他們預先簽定半年的薪金收據。至於向民政署申領償還款項的事宜,他交由其中一名助理處理。
他指容在他競逐連任時已替他助選,對方經常呻窮,又稱兒子甚少給家用,故聘請她做助理兼清潔工,月薪5000港元,有時他還會預支薪金給容。前年3月,容不滿陳的妻子在辦公室「指手劃腳」提出辭工,她在辭工時未有叫歸還預先簽定的薪金收據。他為了與容保持良好關係,即使對方已辭工,他仍有委派送件等簡單工作給對方,給對方微薄酬勞。
控方指稱容於2016年3月已辭職,陳理應再沒支薪給容,但陳仍向民政署申領容於2016年4月至6月的薪金開支。陳回應說:「呢個真係好抱歉,我簽署時無詳細咁check,呢個係我嘅錯失。」他指若他當初發現申領表上錯夾了容的薪金收據,他一定會將之抽起。他指他已將被指多申領的1.5萬港元存入支票戶口,本來準備開支票歸還政府,但他至今仍未向政府還款,他解釋「都已經告咗我,咪等法庭結果,乜可以私下解決嘅咩?」
他又指2016年政府推出強制驗樓的政策,他所屬的選區舊樓林立,當年他工作量繁多,因此在申領款項時疏忽,但強調他無意欺詐政府,甚至他每兩年都會舉辦敬老宴,敬老宴需花費5萬至8萬港元不等,費用都由他自掏腰包支付,不能向政府申領。
陳自辯完畢,辯方不傳召其他證人,案件押後至下周二(30日)結案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