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藐視法庭案 劉鐵民囚4月14人判緩刑罰款

2018102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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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鐵民(左)被判即時監禁4個月,右為翁耀聲。(黃偉邦攝)
2014年佔領行動爆發期間,法庭執達吏與警方在11月25日執行法庭判令,清理旺角亞皆老街佔領區,期間遭多人阻礙。事後15人被控藐視法庭,分別認罪及被定罪,案件今日(26日)在高等法院判刑,其中劉鐵民被判即時監禁4個月,其餘14人被判緩刑及罰款。
被告包括認罪的10人:黎宇聲、羅慧茵、陳子勳、陳瑋鋒、朱瑞英、黃嘉義、江金桃、陳遨天、陳榮華和梁翰林;5人蕭雲龍、文伙安、翁耀聲、陳柏陶及劉鐵民在受審後被裁定罪名成立。
被定罪的5人,劉被判監4個月,翁被判罰款1.5萬港元、判監2個月緩刑18個月,其餘3人被判罰款1.5萬港元、監禁6星期緩刑1年;認罪的10人,陳子勳及梁翰林被判監禁1個月緩刑1年,其餘8人被判罰款1萬港元、監禁1個月緩刑1年。若他們未能在3至10個月限期內交罰款,將要入獄服刑。
另外,他們進入法庭接受判刑前,部分被告與社民連成員於高院門外集會。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於散庭後指,對於老朋友劉鐵民被判囚,他認為不平等,判刑應一視同仁,希望劉能獲准保釋上訴。另一被判罰款及緩刑的翁耀聲表示理解判刑,認為是「不幸中之大幸」,但仍會考慮就定罪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