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料橋底色魔身無傷害物 官:撼頭埋牆都得

2018102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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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永春當日被捕情況。
涉及九龍灣橋底姦劫案的48歲男子林永春,去年5月11日早上於秀茂坪警署內被發現用LAN線(電腦線)上吊身亡。最後接觸死者的警員戴偉豪今下午(26日)在死因研訊作供,他於5月11日凌晨約2時,按指示辦手續將死者正式拘留,並再替他搜身,他摸過死者衣領、衣袖、衣腳,拍過他的褲袋,死者亦掀起過上衣至肚臍位置給他檢查過褲頭,但都沒有發現任何可疑物。若要估計,死者可能將線收在褲管內,因他沒有檢查褲管。
戴同意,他沒有要求死者脫衣搜查,因為死者被帶返慈雲山警署時已接受過脫衣搜查,之後被扣留在臨時羈留室,相信他無機會再收藏其他物件。
至於巡倉,戴承認並非每次巡倉都有開門進入倉內走廊逐間倉房查看,故此閉路電視紀錄與流水簿紀錄不符。他解釋,因當晚工作繁忙,想盡快完成巡倉工作,故只會在門外高叫疑犯名字,若他們有回應,便預期他們安全,就不會再開門入內檢查。
惟死因裁判官質疑:「吊緊頸都可以應你話無事㗎啦⋯⋯條走廊都唔係好長啫,我唔明點解你唔行埋入去囉。」對於戴指相信經過搜身,應無人可將有傷害性的物品帶進囚倉內,裁判官亦諷說:「咁佢撼頭埋牆都得嘅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