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市中心違例構築戶求收樓補償 韋志成指不合情理

2018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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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重建局的觀塘市中心重建計劃進入最後階段。(市建局網頁)
市區重建局的觀塘市中心重建計劃進入最後階段。行政總監韋志成今(28日)在網誌指,繼局方因應計劃內違例構築物用戶提出的特別搬遷方案有效期本月8日完結,至今已有逾七成接受搬遷建議的構築物用戶,簽妥遷出契約文件及收取部分津貼。局方考慮到構築物經營者需要時間「散貨」,故將遷出構築物的期限定為明年2月28日,即經營者能最遲於農曆新年後才遷出。
該局上月為觀塘市中心發展計劃最後一期的第五發展區未遷戶,拋出逾1億港元的特別搬遷方案,「送走」違規佔用人。韋表示,當簽妥遷出契約文件,該局收到構築物的空置管有權後,會在構築物貼上通告表示該處已屬局方管有。
韋提到部分佔用人不接受搬遷建議,主要是認為津貼額太少,一些用戶更要求市建局給予有合法註冊業權物業同等的收購補償。他強調佔用人的違例構築物既沒有註冊業權,同時違反《建築物條例》及地契條款,故局方不會以既定適用於註冊業權物業的收購政策,收購這些構築物。他形容該等佔用人提出的補償訴求「遠遠超出因應合情、合理原則制訂的搬遷方案的津貼水平」,故在合理運用公共資源的前提下,他認為局方應有所堅持。
韋指局方將於下月向政府提出啟動收回第五發展區土地的工作,並在明年初聯同地政總署諮詢觀塘區議會,在取得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核准後,預計政府將於明年中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第五發展區項目範圍內所有私人土地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