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開支多幾毫廉署都查 議員促改選舉條例

201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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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克勤透露選舉開支申報差「幾毫子」都被廉署調查。(黃仲民攝)
漏報選舉開支屬違法行為,惟有候選人過去申報選舉開支時,即使只是一時計錯數,金額只涉「幾毫子」都需接受廉政公署調查。廉政專員白韞六今(2日)到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簡報施政報告中有關廉署的工作,多名議員質疑廉署調查選舉事務時「打細冇打大」,把候選人「行政失誤」當貪污,對沒有法律背景的候選人而言是「陷阱重重」,質疑廉署是否因人手過剩而調查「雞毛蒜皮」的事,要求當局修改選舉條例。
議員梁美芬會上表示,廉署對選舉相關的案件「打細就好似冇打大」,對於如候選人橫額的字眼、申報選舉開支「幾百元」誤差等雞毛蒜皮的事,亦花很多人手去調查,質疑廉署是否人手過剩。她認為,廉署的角色應是打擊貪污,卻把候選人的「行政失誤」當成貪污,以致大家利用作政治攻擊,直言不應由廉署去調查一些屬選舉事務處的行政事宜,直指現時選舉條例有問題,應修改條例。
議員毛孟靜則稱,廉署對於某人收取五千萬港元不申報、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的案件就「龜速」,令人覺得像要拖到「天荒地老」,但她曾在申報選舉開支時「計錯數」,相差僅十港元,廉署都派兩名人員上門研究該十港元的去向,質疑廉署浪費人力物力。期間主持會議的委員會主席陳克勤透露,他曾試過開支申報只差「幾毫子」都被調查,毛即要求廉署把誤差金額提高至一千港元,超過一千港元才作調查。
另一議員張超雄就稱,希望廉署對所有案件秉公辦理,即使面對有身份、地位及權力的人都要不偏不倚。他又指現時基建工程開支數以億港元,是貪污的溫床,望廉署要主動調查懷疑個案,及早制止,直言「主席(陳克勤)幾毫子、十元八塊跟進又咁徹底,有時有感覺係咪人手過剩」。
廉署執行處首長丘樹春表示,選舉法例已訂明違規行為,廉署如收到投訴或選舉管理委員會轉介個案就會去處理,但就稱「一啲比較輕微地方我哋有檢討」,會與相關決策局及選管會研究是否需就選舉開支違規上限作修改,以令廉署不用為輕微投訴花大量人力物力。
白表示,廉署作為執法機構,有違法情況就要執法,並非人手過剩,而是所有案件都會全力調查,並重申廉署會以不偏不倚的原則,不論涉案人士是何背景、地位及職業,都會追查貪污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