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獲賠逾3億最終得6095萬 古洞私地業主提覆核

201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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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洞一私地業主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
政府2年前決定收回古洞一幅佔地12,858平方米的私人土地,以興建安老院舍,業主原本以為可獲發逾3億港元的特惠津貼,但地政總署早前指該地的地盤上蓋面積(覆蓋率)只有20%,決定只發放約6095萬港元的特惠津貼給業主。業主認為地政總署的決定違反政府一貫的收地政策和業主的合理期望,上周五(2日)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
入稟狀透露,申請人豪遠有限公司是涉案土地的其中一名業主,擁有該土地的一半業權,而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的遺產擁有該土地的另一半業權。
行政會議2016年8月刊憲下令收回涉案土地後,地政總署同年12月邀請業主提出補償方案。申請人2017年3月提交報告,估計政府收回涉案土地和附近另一幅土地,將使申請人損失逾7.78億港元,並認為該地屬屋地,按政府收地政策,地盤上蓋面積為120%,政府應發放逾3億港元特惠津貼給業主。
地政總署2017年11月首度向申請人表示該土地的地盤上蓋面積最多只有20%,申請人向地政總署查詢詳細理據,但不得要領。地政總署今年8月通知申請人,該土地在收地時的公開市場價值約1.64億港元,而政府會按20%地盤上蓋面積發放特惠津貼給業主。
申請人對政府的賠償方案感到不滿,已循土地審裁處提出申索,交由土地審裁處決定,而政府根據慣常做法,撤回向業主發放特惠津貼的要約。不過,申請人認為案件將會對政府日後收回其他古洞北或粉嶺北的私人土地構成影響,因此要求高等法院准許其就政府今次發放特惠津貼的決定進行司法覆核。
申請人指,根據政府一貫的收地政策,政府收回新界土地發放特惠津貼時,會考慮土地的期望值(土地的潛在發展價值),分為農地和屋地,而屋地的地盤上蓋面積為120%,但地政總署今次偏離該政策,又在農地和屋地之外,引入非屋地的說法。此外,地政總署的決定也破壞申請人的合理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