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屍謀殺案結案陳詞 辯方稱「死者」或只是離開香港

201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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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永周(大圖)涉謀殺陳秀華(小圖)。
前年5月在深水埗發生的無屍謀殺案,被告顏永周上周五(2日)作供完畢後,辯方決定不傳召其他證人,案件今日(5日)進入結案陳詞階段。控辯雙方在上午已完成陳詞,法官明日(6日)將開始指引陪審團,或要待周三(7日)才會退庭商議裁決。
控方在其結案陳詞中重提開案陳詞的論點,承認控方並無證據去指證被告殺人的動機,但就強調要證明被告犯謀殺罪,控方毋須要指出其動機。主控官指本案環境證供充分,證人的認人證供亦可靠,游說陪審團裁定被告罪成。
不過辯方在陳詞時就指控方案情疑點甚多,甚至連「死者」是否已死都無證供支持。辯方大律師舉例指,「死者」會否離開了香港?控方並無把出入境紀錄呈堂。此外,控方亦沒有傳召涉案單位的鄰居作供,講述被指案發當晚涉案單位有無特別動靜等。辯方強調雖然被告選擇作供,但舉證責任始終是在控方身上。陪審團在斷案時,應將上述這些謎團加以考慮。
案情指,62歲地盤女保安員陳秀華在2016年5月1日放工後便人間蒸發。警方經2星期調查後,發現她失蹤前最後在她姊姊前女婿顏永周所住的大廈內出現,而顏的居所更發現大量失蹤者之血漬,但屍體至今仍未尋回,被告事後遭控謀殺及阻止屍體合法殮葬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