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底色魔案陪審提11建議 倡設生物特徵簽到防代拍卡

2018110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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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林永春送院後證實不治。
涉及九龍灣橋底姦劫案的48歲男子林永春,去年5月11日早上在秀茂坪警署被發現用LAN線上吊身亡,死因庭5人陪審團今午(5日)裁定林死於自殺,並提出多達11項建議,包括要求警方在警署羈留室加裝閉路電視系統;採用更高監察搜查科技,如高解析度及可錄音的閉路電視、X光探測儀;為疑犯佩戴智能手帶監測其心跳等。陪審團亦提出,在現行電子巡查紀錄系統上使用生物特徵簽到,杜絕有人代拍卡或擅離職守的情況。
除此之外,陪審團提出在流水簿印上「不可偽造」警告字樣及提示相關的刑事責任,加設簽名欄要落簿警員簽名作實。有關流水簿的抽查同時須交由第三方小組執行,每更至少要有一名受過急救訓練的警員當值。警隊亦須有一部門定期巡查各警署的保安及安全措施,作出報告之餘亦要提出改善建議及跟進。
陪審團亦建議,在消防及安全設施供應商招標時,要求承辦商向警隊提供相關設施的使用手冊及培訓;法證科人員須陪同辦案警員到案發現場做實驗,以更準確模擬案情。其他建議包括修改《警察通例》及《程序手冊》上字眼,列明進行搜身的時間、等級及條件,亦須詳細解釋巡倉的頻密程度;由建築署統一全港警署的設備設施,例如防自殺設施的標準。
死因庭11項建議簡介:
1. 在警署羈留室加裝閉路電視系統
2. 採用更高監察搜查科技,例如高解像度及可錄音閉路電視系統、X光探測儀,以及為疑犯配戴智能手帶監測其心跳
3. 流水簿上印上「不可偽造」警告字樣及提示相關的刑事責任,加設簽名欄要落簿警員簽名作實
4. 有關流水簿的抽查同時須交由第三方小組執行
5. 每更至少要有一名受過急救訓練的警員當值
6. 警隊須有一部門定期巡查各警署的保安及安全措施,作出報告之餘亦要提出改善建議及跟進
7. 在消防及安全設施供應商招標時,要求承辦商向警隊提供相關設施的使用手冊及培訓
8. 法證科人員須陪同辦案警員到案發現場做實驗,以更準確模擬案情
9. 修改《警察通例》及《程序手冊》上字眼,列明進行搜身的時間、等級及條件,亦須詳釋巡倉的頻密程度
10. 由建築署統一全港警署的設備設施,例如防自殺設施的標準
11. 在現行的電子巡查紀錄系統上使用生物特徵簽到,以杜絕有人代拍卡或擅離職守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