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卡呃機電署薪金 冷氣技工認罪囚4周

201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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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氣服務承辦商的前技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4星期。
一名機電工程署冷氣服務承辦商的前技工被指使用虛假值勤紀錄,詐騙機電署共逾1萬港元薪金,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前技工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違反《盜竊罪條例》,他今日(5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4星期。
66歲的被告岑志新為運通冷氣電業有限公司前技工。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時稱,被告以欺詐手段長時間作案,罪行性質嚴重,量刑起點為監禁6星期,但考慮到被告認罪,並無案底,背景報告正面,故減刑至四星期。
案情指,運通為機電署的承辦商,負責為屯門大會堂等新界市政場地提供冷氣保養服務。被調派到屯門大會堂工作的被告須輪班工作,並於上班及下班時「打卡」記錄他的工作時間。
岑與一名運通管工及其他人士於2014年1月25日至2016年11月19日期間,涉嫌不誠實地在運通的值勤卡上作出虛假記項,訛稱岑於該段期間的22日在屯門大會堂值勤。他們把值勤卡呈交予機電署作證明文件以計算岑的薪金,並意圖藉作欺騙誘使機電署向運通支付共逾1萬港元,作為他在那些日子的薪金。該名涉案管工亦被廉署起訴,將於11月30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