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A1:羈留室網絡線上吊 裁定自殺

201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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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灣去年五月發生一宗橋底姦劫案,警方事後拘捕一名四十八歲疑犯林永春,但林在被捕翌日被發現在秀茂坪警署羈留室內用電腦網絡線(LAN線)上吊身亡,死因庭經研究事件後,由五人組成的陪審團昨日一致裁定林死於自殺,並提出十一項改善建議。不過,死因研訊再次揭露事發期間有警員在「流水簿」作出不實的巡倉紀錄,懷疑有人偽造文件及使用虛假文書,死因裁判官高偉雄昨決定將事件轉介律政司及警方作刑事調查,以及考慮是否要提出刑事檢控。
高偉雄昨亦提到他今年六月審理的另一宗同類死因研訊,同樣涉及警員疑作出虛假的巡倉紀錄,他表明:「一年有兩次死亡案件都涉及警隊制度上有同樣的漏洞,完全不可以接受!」高在該案中亦要求律政司和警方作刑事調查,他昨要求律政司及警方須一併交代該案的調查進度和結果,並希望警隊能盡量考慮採納陪審團的建議,以防再有羈押疑犯自殺事件發生。警方回應稱,已知悉死因庭的裁斷,表示會作出適當跟進,並研究死因庭作出的相關建議。
九龍灣橋底姦劫案發生於去年五月七日凌晨,一名廿二歲大專女生回家途中被一名男子搶去手機和錢包,她追賊期間遭對方亮刀威嚇再被拖入附近行人天橋底侵犯。警方鎖定疑犯身份後,於五月十日清晨時分拘捕林永春,經過整日調查,最終將他羈留在秀茂坪警署,至十一日早上林被發現在羈留室內用LAN線上吊身亡。
而五月九日當天下午,林被囚於秀茂坪警署報案室的臨時羈留室,該處的閉路電視拍到林伸手出欄柵外,重複拉扯距欄柵不足兩呎的一部電腦上的LAN線,經多個小時終將LAN線扯脫收起。而他該段時間內的動靜,完全沒讓報案室內任何人、甚至是本來要負責「一直看管」他的警員所察覺。
死因庭經研究後,五人陪審團昨一致裁定林死於自殺。然而在聆訊中,卻揭發有多項關於警員巡倉的不實「流水簿」紀錄,多名於案發相關時間執勤的秀茂坪警署警員,雖然在「流水簿」上有執行巡倉職務的時間紀錄,但比對羈留倉內的閉路電視錄影後,發現他們實際上並無到過羈留倉巡邏。
當中懷疑在林上吊的個多小時內,一直沒有警員去巡倉,他們出庭解釋,不是因為工作繁忙,就是要同時處理其他工作,例如去了升旗,要不就是頭痛或肚痛,甚至有堅稱自己有去巡倉的警員供稱,為想盡快完成任務,會在倉外「點名」以代替進入倉內巡查。當時已有陪審員質疑警員:「流水簿上啲紀錄都唔正確,做咗就冇寫,寫咗但其實冇做,你哋係咪唔認真落簿呀?係咪你哋老細都唔認真睇,所以你哋都唔認真寫呀?」
陪審團昨亦作出十一項建議(見表),其中有多項便是針對警員在「流水簿」上造假的情況,例如建議警隊在「流水簿」上索性印上「不可偽造」字樣及相關刑事責任的警示,以及加上簽署欄,要求執行職務後「落簿」的警員簽名作實等。而為防「自己人查自己人」的情況,陪審團則建議除負責巡倉的小隊之直屬上司要抽查「流水簿」外,亦需要交由警隊內的第三方小組作出定期檢查。
即使警隊已開始推行電子巡查系統,負責巡倉的警員會親身走到倉內感應器拍委任證「簽到」,惟陪審團認為要杜絕有代拍卡及擅離職守的情況,建議採用生物特徵作「簽到」。案件編號:CCDI-430/2016